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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啊呜,啊呜.........”
一声紧似一声的狼叫,把胡忧从睡梦中惊醒。
胡忧有些恼火的坐起来,掀开门帘,向外头看了一眼。第三拨了,这些可恶的,不过是比两个拳头大一点的土狼,真是够烦人的。
这里是林桂帝国的境内,胡忧在离开宁南帝国之后,并没有按人们遇想的那样,直接反回曼陀罗帝国。而是转北而上,经过几个小的独立部落,进入到到林桂帝国的境内。他的计划是从这里过安融,进入到河池帝国去。他要去帮赵尔特上位,当然了,这是比较好听的说的。说得难听点的,他是要去搅乱池河帝国,从而为不死鸟军团争取到几年的太平。
胡忧在宁南帝国的时候,已经通过欧阳寒冰的情报网,知道了不死鸟军团近期的事。自从他在白云城失踪之后,红叶从洞汪城赶到了浪天,在那里主持大局。
当初胡忧进行军团改革的时候,朱大能,候三,哈里森都是少将,而红叶则是中将军衔,是不死鸟军团之中,除胡忧之外,军衔最高的 人。
有红叶在浪天主持大局,胡忧并不会担心。因为红叶无论是在军中,还是在将领之中,都有很高的声望,没有人会不服她。
胡忧通过欧阳寒冰的情报网,把自己平安的消息,给发了回去。并下令红叶代管不死鸟军团的事物。
因为胡忧设置有特殊的秘文暗语命令,所以在身份验证上,不会出现任何的命令不通问题。红叶拿到命令之后,会依令行事的。
胡忧仔细的考虑了良久,现在不死鸟军团已经控制了浪天,洞汪,堡宁,宝怀,白云五城,需要一个消化的时间,暂时不会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行动。
而在无意中搞定陈梦洁之后,桂林帝国短时间之内,不会对堡宁用兵。桂林帝国不出兵,安融也不敢乱来,这样唯一会对不死鸟军团发动进击的,就只有池河帝国了。
当然,这是国外的情势,在国内,现在也同样有不少人眼红胡忧的地盘。不过因为国内各掌权者,都在相互的观望,短时间之内,不死鸟军团与国内势力进行一场大战的可能性,并不会很高。
所以胡忧急急的赶回浪天,并不会有太多的意义,还不如干脆直接去池河帝国捣乱来得有用。只要搞定池河帝国,不死鸟军团至少可以得到一年到两年的和平时期,这比直接回浪天有用得多。
最重要一点,也是让胡忧下决心暂时不回浪天的原因,事实上还是出自童颜那里。上次在白云城被童颜抓的经历,让胡忧非常的不爽。
他心里很明白,以童颜那身神奇的本领,能抓他一次,就能再抓他第二次。除非他二十四小时躲在高度戒备的部队里,不然迟早会给童颜抓到机会的。
胡忧不允许自己在同一个坑里,连着绊倒两次。以前他不知道童颜使用的是什么招,无从破解,那还说得过去。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了童颜使用的是虚质精神力,那么胡忧就不能再让他得逞了。他要先学会重怎么对付童颜,再回去。
那刺拉刺拉的狼爪子抓挠地石发出的声音,让胡忧的头皮有些发麻,看来这一次,他是大意了,小看了这些才不过两斤重一只的土狼。
这些土狼,与胡忧之前在青州林梅森林里,见过的雪狼可不一样。这是桂林帝国特有的一个物种。它们个头都不大,大的最多三斤,小得才看斤,全身土黄色,看起来和小狗差不了多少,看来并没有太多的战力。
说起来,胡忧和这些土狼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仇。这里还是桂林帝国的边境地带,人烟稀少。胡忧走到这里,看天色晚了,就在这里安营,打了只野兔烤来吃。
就在胡忧吃烤兔肉的时候,来了几只土狼,围着他打转,想要问他要吃的。胡忧以前没有听说过这种土狼,觉得挺好玩的,就随手扔给它们一些骨头。
这一扔,问题就出来了。别看这些土狼个子小,吃得可真不少。几口吃掉骨头之后,又问胡忧要。胡忧这只野兔本来就不是很大,刚够他吃饱而已,当然不能再给了。这些土狼看胡忧不再给吃的,就冲胡忧吼叫。
胡忧好心给点吃的,还被吼,心里那个气呀。就拿石头砸它们,把他们赶跑了。
胡忧觉得它们走了,应该也就没有问题了,谁知道这些土狼小气得要命,居然找了帮手来报仇。
它们第二次出现的时候,来了五六十只,集体向胡忧吼。胡忧当然不怕它们,又用老招,拿石头砸,把它们给赶跑了。
这次是第三次了,来了足足过千只,看得胡忧头皮都有些发麻。这些该死的家伙,战力再差,也多少有点不是。蚁多咬死象,这要一千只全都扑上来,胡忧这一百多斤,恐怕就得交代在这里了。
看着这些土狼气势凶凶的样子,胡忧忍不住骂道:“马拉戈壁的,老子不过是丢了你们几块石头,你们不用这样吧。“
这时候,一个女声从胡忧的身后传来:“谁让你惹它们。你不知道,它们是不能着惹的吗?”
胡忧被那些土狼的叫声,弄得头昏脑涨的。突然闻听人言,一时没有反应过过,傻傻的自言自语道:“我x,这畜生还会说人话”
“你骂谁呢”
胡忧这时才听出来了,声音是来自身后,转头一看,不由傻了。只见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,出现在那里。
这女人一头的金发,几乎有胡忧那么高。这都不是重点,让胡忧傻的原因是这个女人身上居然穿着皮甲。皮甲就皮皮甲吧,胡忧在战场上也不是没有见过。但是他真没有见过,有人拿皮甲当内衣裤穿的。
这个金发女人的全身上下,就一巴掌大的皮内裤和皮胸衣,虽然外面还有条披风,不过那玩艺,被胡忧给忽略掉了。
“原来是没有穿鞋子,怪不得走路没有声音呢。”
胡忧喃喃的把目光从金发女人的小腿移上大腿,经过波涛汹涌的时候,停留了很长的时间,转到脖子上的时候,他有些犹豫了。他很担心这火暴身材的主人,长了一张能让人看了吐出隔夜饭的脸。要是那样,就太可怕了。
胡忧想着,又把目光从脖子往下移,在答案没有揭晓,希望没有破灭之前,多看一眼是一眼吧。
女人被胡忧盯着胸看,不由有心里有气,冷哼道:“你看够了没有。”
胡忧这才把目光转到金发女人的脸上,这一看,又是一呆。女人的这张脸,要是换到男人的身上,肯定会被人骂人妖,但是长在女人的身上,却很不错。
是的,这个金发女人并不是很漂亮,但是她的脸蛋,配以她火暴的衣着身材,真给人一种别样的美感。
胡忧喃喃道:“人家说的脑残非主流,想必指的就是这个样子吧。”
金发女人此时的脸色不是很好看,她行走江湖这么久,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。人家跟他说话,他连理都不理。两色跟没有见过女人一样,死死的盯着人家的身体,一张嘴还不停的喃喃着什么。
胡忧看着那具离自己越来越近的妙体,又喃喃道:“呀呀呀,还会变大呢。”
金发女人此时已经来到了胡忧身前不过三米外的地方,扯着嗓子吼道:“你看够了没有”
胡忧心中暗笑,这时才抬起头来,一脸呆样的看着金发女人,说道:“大姐,你找谁?”
金发女人听道这话,差点没晕过去。
这时候,远处又跑来了一个人。不过这次,是一个男的。他一口气跑到金发女人的身边,问道:“团长,就是这小子把土狼给招来的吗。”
看金发女人不答话,那男人凶了胡忧一眼,道:“小子,你不知道土狼是不能惹的吗?”
胡忧的目光,跟本就没有离开女人的身体,闻言抬头看了男人一眼,回道:“我叫无名。”
男人骂道:“谁问你的名字了,我是问你为什么把土狼招来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