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翰马吉却道:“我想告诉阁下,我的本子上写的内容。上面只有日期。我每天都给我的妻子写一封日记信,现在就在我手里。这上面全是“十二月十四日”之类的日期!”
“如果说记录详细,我的日记远远没有拉贝先生和魏特琳女士的日记详细。我也带来了他们的日记!如果说阅读,我还不如阅读这两份更详细的日记!而且,无论我是否在阅读日记,历史的真实是改变不了的。”
“我前面说过。我给一些中国人录过像。我想告诉庭长阁下,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真实影像,我也带到了法庭,希望法庭允许当庭播放!并且希望法庭将拉贝先生和魏特琳女士的日记采纳!”
按照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规矩,可以被认定为证据的影像,是可以当庭播放的。例如,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检察方面,为了证明日本准备侵略战争的情况,和被告荒木贞夫在备战中所起的领导作用。曾经提出过一部名为《非常时之日本》的影片作证。
这部《非常时之日本》,随即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为证据接受。并在审判大厅当众放映。美国人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翻修的极为出色,放映效果远不是普通电影院能够比拟。
约翰马吉提供的证据,让法官们有些吃惊。毕竟,当年的南京大屠杀极为惨烈,能保存下来的录像凤毛麟角。甚至连余生都没有搜集到,却不料在约翰马吉手中有一份。
旁听席和记者席上的众人听约翰马吉如此说,也是相顾哗然。日本律师团毫无准备。听到这个消息后,面色铁青。威伯只能敲了两下锤子。道:“安静!安静!现在休庭四十五分钟!法官会议会表决,是否当庭播放约翰马吉先生带来的录像。以及是否将拉贝日记和魏特琳日记采纳为新证据!”
其实,威伯明白,约翰马吉的录像必然会被播放。如果他胆敢不当庭播放,第二天,公众的口水就会将其淹死。不过。约翰马吉所提到的不仅仅是录像,还有拉贝和魏特琳的日记。
这些消息太过出乎意料,他需要消化一下。所以只能暂时休庭。
而众多听众和媒体,在知道约翰马吉的录像将被当庭播放时,非常兴奋。自觉三千日元的黄牛票没有白买。
果然。在休庭四十五分钟之后。威伯当庭宣布:“允许约翰马吉的录像当庭播放!”
约翰马吉的录像,在后世看,有些模糊不清,并且没有太强的娱乐性,并不吸引人。但是,在这个时代,却是最为吸引人的真实记录。无论日本律师团还是中国人,都对这一段录像有着极大的兴趣。
至少,日本律师团需要千方百计的从中寻找一些可以让自己脱罪的细节。
约翰马吉的录像,余生在后世看过不少片段,最长的一个版本,是十七分钟版。没有配音的默片,偶尔中断的画面,毫无具体连续的动作,让时代相隔数十年的余生毫无代入感。此时再看完整版,却有不一样的感觉。
余生眼见得——日本人的坦克和大炮正疯狂地炮击南京城;日本人的机关枪正对着成群的中国人进行扫射,中国人如同被收割的麦穗般倒下……
南京城内到处都是残垣断壁;受日军欺侮的中国妇女满身创伤的倒在地上;被汽油烧焦的中国人尸体惨不忍睹,无论是在街道上还是水塘里,到处积聚着被日本人残杀的中国人的尸体。……
心中的愤怒悲凉不可抑制,远比在后世看的时候深刻许多。
约翰马吉的录像内容,主要分为两部分。一部分是日本人对中国人的残害。特别是刚刚进入南京城时候的暴行。另一部分,便是一九三八年二月十六日,约翰马吉和德国人京特、丹麦人辛德贝尔,一起去往江南水泥厂和栖霞寺一带救援难民的情景。
录像中,可见万余难民,在江南水泥厂难民营挣扎求存,和受伤的难民排队等候医生救治的景象。
与此同时,也记录了,沿太平门至龙潭的公路干线,在十英里和十二英里距离之间,百分之八十的农民房屋被战火烧毁;逃到乡间的城市老太太被日本人打死;反绑的中国士兵被日军处决后扔进水塘;四川籍士兵的尸体横陈路上等等,让人痛楚如刀锋划过的场景。
后世十七分钟版本的约翰马吉录像,记载的还大多都是受伤的中国人,到医院就诊的画面,远景镜头不多,却也有广阔的天地。这一点在完整版的约翰马吉的录像上,就更加明显了。
这就构成了一种奇妙的交叉对比——广阔无比的土地、横行霸道的日军和伤口累累的中国人。这是一种约翰马吉无意为之,但却造成艺术效果的蒙太奇。虽然没有配音,只有偶尔出现的英文解说,但是,却可知道战争给中国人带来的伤痛。
而最刺目的还不是人身体的伤口,而是影像里的那几双眼睛。或许有心,或许无意,约翰马吉在记录片中,关于医院的片段里,总会拍一些人静坐时,上半身的照片。有两个女子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镜头,无比静默。
对比强烈而鲜明的黑白色,让这些眼睛中蕴含着的痛苦分外鲜明。越年轻的眼睛,越是情绪分明。特别是那个十一岁的小女孩。反倒是一些成年人,或许因为懂得人生痛苦,眼神中并无截然分别的情绪,混沌迷离而不自知。
虽然,约翰马吉的这些影像,只是为了记录而记录。甚至连纪录片都算不上。但是约翰马吉很明显能体味到这些被他救助的人的痛苦,并清楚他们的表达方式,可以用镜头轻而易举的捕获这些瞬间而长久的情绪。
这部影片因此也具有了难得的艺术性,自然而然。(未完待续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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