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错!我想请余先生救我一个兄弟!”
“哦?杀人和救人从来都是军统的本行,陈兄为何来求我?”
“这件事情,我也不瞒余老弟!要救的这个人,便是前几天刺杀季云卿的壮士!”
“哦?陈兄,你们军统太不专业了吧?做完案子之后,应该立刻离开上海才对!只要离开了上海,日本宪兵队和七十六号就是本事再大也找不着人!”
“唉……余兄有所不知,原本按照计划,我这位兄弟刺杀季云卿后,却是应该离开上海的。我们连撤退的线路和新的身份都安排好了。”
“可是,我这个兄弟也是个情种!在上海的舞场中认识了一个舞女,两个人你侬我侬,打得火热!我那个兄弟在刺杀季云卿成功后,觉得自己并没有任何暴露身份的可能。而离开上海后,数年之内,他便再也见不到他喜欢的这个舞女了,于是便留了下来。一直躲在这个舞女的家里!我们也是在发现他并没有按照原计划撤离后,才知道此事的!”
“……”余生无言以对。不过,却也理解这个不肯走的人。若是换做他和叶轻语,想必他也是不肯走的!
“无情未必真豪杰,怜子如何不丈夫!知否兴风狂啸者,回眸时看小於菟。人家鲁迅可以娶个年纪比他小十七岁的。你这个兄弟喜欢个舞女又算得上是什么大事,只能说是个性情中人!不知你这个兄弟叫什么名字?”
陈默听余生如此问,并无不快。余生既然想知道此人的名字和各种隐秘,那么就代表这件事情,余生要管了。
“我这个兄弟,名叫詹森,原名尹懋萱!他喜欢的那个舞女叫卢文英!据我们得到的资料看,这个卢文英,对我这个兄弟倒是真心实意。几天来,并没有对别人说过一个字。只不过,她毕竟没有接受过专业的特工训练,如今已经引起了别人的怀疑。”
“一般枪法较好的人,都有擦枪的习惯。一来是保养武器,而来在擦枪的时候熟悉枪械的构造,以及自己的枪的细微特征,以求用起来得心应手。即便自己不做,也会让自己亲近的人代为保养。詹森和卢文英相交已有两年的时间,彼此之间已经极为熟悉。也教过卢文英擦枪。”
“前几日,詹森刺杀季云卿成功,便一直躲在卢文英的住所。卢文英也会偶尔把詹森的枪擦一擦。而卢文英所在的这家舞厅,背后的大老板却是青帮的张德钦。而卢文英的住所,便是舞厅后台附属的一处鸽子笼。张德钦在卢文英擦枪的时候,无意间撞见。便对卢文英手中的枪有了好奇!”
“这把枪乃是戴老板为了保证詹森行刺成功,特意送给詹森的!乃是英国人为特工战特制的,还没有手掌大。张德钦在上海滩这个整天厮杀不绝的地方,自然会用枪,也懂枪。见卢文英手中枪形制特异,便要来观瞧一番。”
“而卢文英自然不敢对大老板不敬。便把枪给了张德钦。却不料张德钦这一看,却看出了疑点。这把枪,太符合保护季云卿的几个保镖所描述了。而张德钦又和日本人早有来往,于是便不动声色的将此事报告给了日本宪兵队。”
“幸亏日本宪兵队里,有我们事先安插的人手。把消息压了下来。毕竟,这不是直接证据。但是,压的时间也只有三个小时而已。三个小时后,我们的线人便要按例上报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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