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啊,也不说一声。”戈登一把推开了死在身上的男人,手拍了拍震得嗡嗡响的耳朵,子弹几乎贴着脸过去的感觉肯定不会好。
巴伦坐在地上发愣着,半响才看着她喃喃道:“这是什么女人?”
几乎在二秒内,杀了四个大男人,一点犹豫都没有。
但程千寻也知道,她不得不这样做。如果把枪给了他们,那么死的可能不是一个人了,在退潮时,他们必须离开这个岛,也许可以将这些人扔在这里,让他们再过十五天走,可游戏有时是有规律的。她感觉必须这次要走掉,不为什么,只是感觉。
所以只有先开枪,第一枪就先解决挟持戈登的人,越是后面危险就越大。
巴伦也推开尸体站立起来,从尸体上捡回自己的枪。脑子也算是清楚,过去轻声质问道:“万一脖子上的刀一划,我不是死了吗?”
“死了算倒霉。”她冷淡地回答:“风险总是有的,我的人可没你那么多抱怨,算我没救你。”
看着那些人胆怯地往后退,她想了想后喊了出来:“哎,是不是想去看看?”
那些人特别是在前面的一大半都在摇头。随后扭头就要逃。碰到这个女魔头还是算了吧。自己人都捏在手上,照样开枪,眨眼功夫四条人命没了。
“给我回来!”程千寻又气又好笑。大声地吼着:“天亮后一起去。”
没听错吧,死活不肯去,现在居然主动要求去了?所有人都转身回来,那表情是惊呆类型。
“去呀。既然不去不死心,那么就去。”她吹了吹枪管。吹得凉一点后塞在腰后:“现在把尸体扔了,睡觉,天亮吃饱后去。”
躺下后,艾伯特蹲着过来。不确定地问:“真的打算去?”
“去,反正就过去看看,未必要进去。”她也带着几分无奈。轻声道:“再下去人都快没了,难道真打算我去铲煤烧锅炉吗?”
人确实越来越少了。不是往洞里跑,就是跑回来被砍死,还有就是。。。艾伯特苦笑着:“你就不能少杀几个?那个已经求饶了。”
她转过了身,很是认真地道:“胆子那么小,留着也没用。既然他有胆子敢挑衅,就有胆子去死。不树威,就等着他们一批批过来轮流找麻烦吧。”
艾伯特想了想,也只有点头了。他也是个只注重结果,不拘泥过程的人,会理解的。
程千寻又侧身躺下,面对着那些一直不安分、梦想找到宝藏发大财的人,他们显然是睡不着了,都在轻声讨论。当然这次不是在讨论如何夺枪,如何拉拢更多的人跑过去。而是在说以前听到的海盗宝藏故事,还有拿到钱后如何花。
三天时间,如果想太太平平走的话,也只有把该做的事情全做了,那个宝藏既然设定下来了,那么就去,不会白白地放在那里的。
天终于亮了,程千寻是被烤肉的香味弄醒的。
她一看旁边还在分割的野猪肉就明白了:“新打的野猪?”如果是二天前打的,肉都有点发暗变色了。
“不是打来的。”雷格尔在火上烤着猪肉。
一旁的鲁道夫正在分割着:“是被它们同类顶死的。”
这就有点奇怪了,一看猪头,这野猪的眼睛被刺瞎了,两只眼睛被刺得成两个深窟窿,大约骨头都被大獠牙崩开了。
一起帮忙的戈登解释道:“昨天扔了一些尸体出去,几个野猪群争抢时顶死的。被顶死了二头,还踩死了二头小猪,足够分。”
也真是可笑,野猪吃人,人吃野猪,一点都不浪费。
她站了起来,去拿点材。有人就鼓起胆子问了:“还去吗?去不去藏宝洞?”
“去!”她爽快地大声喊道:“答应了就去,不会食言。”
一片欢欣鼓舞着,好象去后势在必得。她又喊道:“多吃一点,说不定是最后一顿了!”
一说气氛一下就沉静了很多,是呀,那么高兴干什么,说不定去就是送死的。
吃完后已近中午,太阳是最高的时候。
程千寻和队友们找了几块石头磨刀,将刀锋磨得锋利点。
“现在去吗?”又有人过来问了,他也不是很确定,抬头看了看头顶上的大太阳:“现在是最亮的时候。”
“当然去。”手小心试了试,刀磨得差不多了,她站起将刀插在了大腿的绑腿上,带着戏谑地嘲笑:“难道非要等到晚上,黑得只能看到野人白森森的牙才去?叫他们准备好,走了。”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