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把确实太多了,没个人手中都举着。戈登顿时大悟:“他们难道也想火攻?”这完全是有可能的,只要这些人到了城下,先不急着攻城,将手中的火把往城里扔,同时上百支火把飞过来,只有逃命的份。更何况他们人多,轮流往里面扔火把,根本无法抵御。
戈登想明白后,立即大叫了起来:“准备水缸,每个人布浸湿盖在头上!”
程千寻也在想,看着火把简直将前面,目光所及的大片空地几乎全部照亮,头疼万分。
大军每个人手中都拿着火把,驴车上装着火盆,里面的火烧得旺旺的;牛车上则是堆满了树枝扎的火把,显然就是打算火攻。
就快到了,萨米勒王先停了下来,声音大老远的就传到了城楼上:“往里面扔火把,让乌尔斯在大火中成为过去,永远不存在!”
一百个士兵先出列了,他们一个个拿着火把,往城楼那里走去。
程千寻转过了身,对着运到城楼上的敌军伤员道:“现在是死是活,就看你们能不能阻止你们的人了!否则你们只有跟着我们一起烧死。你们看到了,你们的王根本不顾你们的死活,只要他们退兵,我保证,用牛车送你们回家。”
几十个伤员一听,能动的都扑到了城楼上,凄厉地叫了起来:“爹,你还活着吗?我在这里,不要烧死我。”“兄弟们,不要扔,否则我也会烧死。”
“女王仁慈,不杀任何人,只要退兵,她就送我们回家!”“把乌尔斯烧了,对我们有什么好处?不要打了,我们一起回家吧。”
程千寻看了看专门挑出来的几个大嗓门并认识字的,他们看到后,拿着泥板整齐划一的也开始喊了起来:“乌尔斯王下命,乌尔斯国从今日起中立,不主动侵犯其他国家,任何难民都可以过来申请避难;无论任何国的人,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、是王亲还是奴隶,来乌尔斯交满一定额税金,都可成为乌尔斯人,并分地供以造房子!”
这下所有人都停下了,细细地听着。都感到愕然,那么好的福利呀,交满一定额的税,还能分块地,成为这个国家的人。
程千寻拿过一个火把,猛地一挥动:“你们都活不了,索性就拼了。取了萨米勒王的人头,我给他二十银币,五十头羊,享受小吏俸禄,分房分地。你们还等什么?”
这些待遇不要说平民了,就算是普通官员,都会听得掉口水。
萨米勒王急了:“不要听她的,谁杀了她,我给一百个银币!”
“哈哈!”程千寻一手插着腰,狂笑了起来:“我在上面,你们自己看看,谁离你们更近。”
不用说,城楼还要爬上去,就算扔火把,女王从另一边逃跑的话,再多的钱都是空中楼阁。
一个个头都转了过来,一双双眼睛也望了过来,眸中因为火光的反射,好似都亮着野兽般的光芒。萨米勒王惊恐地抽出剑:“扔火把,快扔,烧了乌尔斯城,我也赏。”
“哗啦哗啦。。。”程千寻站在城楼上往下面洒了一把银币,轻蔑道:“要钱是吗?给你们,就怕有这钱,没命花。看到没有,钱就在这里,杀了这个混蛋王,这一箱子二千银币,你们两位王随便商量着分。否则你们都就去相信这个吝啬鬼去吧,烧了乌尔斯,他拿什么给你们?不信让他现在就拿出钱来呀,拿呀,拿呀!”
外出打仗怎么可能会带着那么多的钱,有些另外两位王的兵扭头看着在后面也骑着驴的君主。而这两位也不得不犹豫起来!没有永远的敌人、也没有永远的朋友,只有永远的利益。他们也会盘算,这场仗到底打得值不值得。
“快扔,否则我杀了你们!”萨米勒王咆哮着,可没有人执行他的命令。于是他穷凶极恶地举着剑,骑着驴往士兵堆里冲,一连砍了三四个。
最前面的士兵纷纷躲避,不知道是谁突然问:“奴隶也行吗?”
对了,程千寻心中一亮,军队里除了平民,还有很多代替主人打仗的奴隶。哪怕打了胜仗,他们回去依旧当奴隶。她立即喊道:“奴隶也能,无论是谁,单身的话,再加送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!”
这下无疑是打了鸡血,一个奴隶终于熬不住了,抓起火把大声道:“反正都是死,拼了的话可能还能当平民,大家上!”
平民也不甘示弱:“为了活命,拼了,杀了这个昏君,带着老婆孩子当乌尔斯人去!”
顿时有几十个人暴动了,手中的火把对准了骑着驴的萨米勒王。
萨米勒王慌了神,只见跟前的人拿着火把,一个个没有冲向高耸的城墙,反而冲向了他:“你们敢弑君,你们这些贱民。。。啊~”
他想骑驴逃跑,但被团团包围着,更多的兵围了上去,剑劈下去最多杀几个,可眨眼间,已经有了上百个士兵瞪着血红的眼睛扑了上来,一把拉扯下原本高高在上的王,硬是将他从驴背上扯下来,有些已经拔出腰间的小刀,一刀一刀捅下去。(未完待续)